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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检查《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8年7月1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朱 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工作,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工作方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蒙任组长,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景建利任副组长,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城建环资委全体委员、市人大城建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组成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7月4日对《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这项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陶永山全程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市建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房管局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工作汇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包头火车站、帝豪工地、昆河中桥、劳动公园、包头市第四职业高中、青昆垃圾填埋场、丰产道压缩垃圾转运站、公园路垃圾转运站、铁西小区、欧风丽景小区、钢铁大街公厕、公园路公厕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实地查看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04年4月15日颁布实施后,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持续市容市貌建设,大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着力提高城市品位,城市整体形象得到了较快的提升。2005年,我市荣获了全国文明城市的殊荣。 取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之后的三年中,城市容貌得以保持并不断进步。今年又值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之际,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态度坚决,行动务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公用设施、新亮美工程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强化制度保障 市人民政府依照《条例》划定责任区,明确各自的具体职责。制定下发了《包头市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原有“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了重新界定,提出了“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设施完好”的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与责任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为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市人民政府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强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包头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包头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包头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改造方案》等9项专项实施方案。在各地区建立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以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小街巷的整治改造,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 在持续提高景观示范街、市区主干道、重要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同时,关注解决与广大居民最直接、最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居住环境问题。特别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小街巷环境脏乱差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善。按照《包头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改造方案》,对城乡结合部包括市区各出入口及周边地区、过境公路城区段沿线区域、城中村、城边村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把城乡结合部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对市区的50条无路面硬化、无照明、无排水、无人管理的“四无”小街巷实施综合治理。完善街巷路面硬化、道路排水和夜间照明,增加绿化景点,改善环卫设施,集中清理垃圾,加强了设施维护、街容监察、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有效改善了部分居民生活区的周边环境。 (三)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力求城市管理更加规范化 为了使城市管理力量集中,职责专一,保证城市管理的及时有效,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3月4日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并明确了部门的工作职责。市人民政府为此先后制定了《包头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分工及管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完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划转及职能衔接工作,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展开。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成立的短短四个月中,边组建、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20余次综合整治,对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取缔违章占道3536起,整顿违章摊点19323处,查处违法建设案件20多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万平米,查处店外经营、噪音扰民案件8145起,使市容环境和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发挥了专业执法队伍的作用。 (四)以文明城市再评选为契机,努力推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工作中,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共有31大项内容,分值共计20.3031,占全市总分值的17.5%。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再评选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集中力量,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任务。目前,文明城市再评选的有关备检材料已经全部通过了市档案部门的审核,12项实地查看项目也已经全部按照评选标准做好准备。 市人民政府以文明城市再评选为契机,在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新亮美工程、公益广告设置、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公交客运等方面抓紧实施建设和整治。到目前,已经先后对部分破损道路进行路面炒补,对破损便道、侧石和盲道进行修复;检修更换路灯设施;栽植、更新各类园林树木、草坪花带,对道路进行绿化景观改造;实施完成建筑物立面、屋顶及亮化改造;统一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等活动;组织开展对公交客运线路、客运车辆的车容车貌、公交站牌、候车廊等基础设施的督查和整治,效果明显。 (五)加强旧小区改造,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改善城市市容市貌这一大环境的同时,市人民政府对事关百姓利益的老旧小区不断实施改造,提高住宅区基础配套设施水平,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让居民住得更安心舒适。我市从1999年开始启动旧小区的治理改造工程,到目前,共改造了178个小区,累计投资1.78亿元,小区改造的力度和范围呈逐年加大之势。2008年,计划投资3898万元,改造31个小区,改造面积239.36万平米,这项民心工程将使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突击整治的现象普遍存在,市容环境保洁质量不稳定。特别是一些环境管理的难点区域存在着与市中心区等重点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差距较大的问题。这些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为薄弱环节,影响了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 (二)环境卫生设施资金投入不足,设施建设和发展步伐较为缓慢,与城市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不相适应。诸如,公共厕所和垃圾处理厂规划和建设不足的问题;垃圾转运站设备老化、破损的问题;清扫等设备不够,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的问题等,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三)旧小区改造标准偏低,特别是管网改造不彻底,跑冒滴漏问题比较严重。对于改造后的小区的后期管理较弱且覆盖面不大,只维持着卫生保洁的水平,使小区面临下一轮的改造周期大大缩短。有个别小区至今黄土露天,缺树少草,与好的小区形成极大反差。 三、几点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以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重视常态化监管,弱化突击式整治。坚持问责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街道与社区居委会、小区的职责,做到有任务、有要求、有检查;依照《条例》制定全市统一的市容市貌卫生标准,规范作业服务行为,力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得以长久保持。 (二)要扩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消除盲点和死角,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整体水平。既要加强对城市主要道路区域的监管,又要切实完成对小街巷的整治改造;既要保持中心城区的管理水平,又要将管理重点向城乡结合部等脏乱差较严重的地区倾斜,逐步缓解和改善城市中心区与周边区域环卫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三)要制定市容环境的专项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要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分步骤、分阶段,逐步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公共财政要保证环境卫生管理资金的稳定投入,不断添置、完善市政环境公用设施,为长效管理提供硬件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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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综合处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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