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包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市人民委员会礼堂召开。

本次大会的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副市长张定安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安平所作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孟琦副市长就关于加强市人民代表对市人民委员会的监督和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暂行办法作了说明。

(四)中共包头市委第一书记苏谦益根据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在会上作了时事报告。

(五)选举事项。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关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市人民代表对市人民委员会的监督和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暂行办法》。

    大会选举了包头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李质为包头市市长,选举张定安、孟琦、王孟樵、墨志清、吴步渊、张佩青为副市长。选举丁冠英、于峰、王福增、古韦、朱鸣、刘毓东、刘三福来、李寒石、李直、佟汉功、周先、宋硕甫、余庆康、沈成昌、忠群、苗春森、乌力吉那仁、康子铮、张文礼、覃锡树、贾武、温汉民、董清光、邹尚英等24人为包头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

    大会补选曾学文为包头市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包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8月12日至8月17日在市人民委员会礼堂召开。

本次大会的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市长李质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副市长张定安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副市长张佩青作的国民经济计划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良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包头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包头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包头市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