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27日至5月10日在包头军分区礼堂召开

    本次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包头市市长乌杰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欧宇光所作的包头市198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8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计划安排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财政局局长赵银拴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87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8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87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88年财政收支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色吉拉胡所作的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图仓所作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景芳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选举包头市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二)通过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对六大报告的决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由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1988年5月8日、9日选出:

      任:双  金(蒙古族)

副主任:范祖芳  王凤龄  金宏兴(回族)  王维中  罗锡恩 谢瑞翔(女,蒙古族)

秘书长:郦 虹

    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由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5月8日选出:

      长:乌  杰(蒙古族)

    副市长:刘凤鸣  魏力军  包启光(蒙古族)  云德奎(蒙古族)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5月8日选举巴图仓(蒙古族)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5月8日选举王景芳(满族)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10日至16日在包头军分区礼堂召开。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包头市市长乌杰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欧宇光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9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财政局局长赵银栓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88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89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88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89年财政收支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双金所作的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图仓所作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景芳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八)其他。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对六大报告的决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15日补选欧宇光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9日至16日在包头军分区礼堂召开。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代市长王凤岐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包头市副市长、计划委员会主任欧宇光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财政局局长赵银栓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89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89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0年财政收支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双金所作的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图仓所作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景芳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八)其他。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对六大报告的决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乌杰提出的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范祖芳、王凤龄、金宏兴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古胡勒、赵仲魁、慕春华、相谊友、张镜铭、王明堂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桑都冷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15日补选王凤岐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15日补选任德华、王友众、刘汉慈、马恩和为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补选陆有成、丁世孝、照塔、纳生布营、陈国廉、李雅化、梁兴炎、杨瑞祥为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10日至16日在包头军分区礼堂召开。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包头市市长王凤岐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王义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财政局局长赵银栓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90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90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1年财政收支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双金所作的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图仓所作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景芳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八)选举事项。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六大报告及《关于解决我市城市供水问题》和《关于在我市创建卫生城市》的决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友众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苏铁民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兰泽民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王维中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乌力嘎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刘钲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巴图仓辞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16日补选陈守才(蒙古族)为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王化己、李敬三、张根山(蒙古族)、张振仁为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16日补选武志忠(蒙古族)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五、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9日至15日在包头军分区礼堂召开。

    本次大会的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包头市市长王凤岐所作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包头市副市长欧宇光所作的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王义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听取和审议包头市财政局局长王成久所作的关于包头市1991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包头市1991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2年财政收支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双金所作的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志忠所作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冯培富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对六大报告的决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原则同意《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宇光所作的《关于修订〈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景芳辞去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郦虹辞去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15日补选宋式明(回族)为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王家富为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15日增选罗锡恩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15日补选席广禄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