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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新格局,探索新机制 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 包头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近年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按照“密切联系,真情服务,形成合力、全面提高”的代表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与时俱进,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制度,构筑代表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自觉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代表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提高对做好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构筑代表工作的新格局。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充分利用纪念《代表法》颁布10周年,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学习贯彻新《宪法》等有利契机,在全社会加大学习宣传《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特别是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各级人大工作干部和人大代表培训的力度,从而进一步深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全体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社会各个方面对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和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主体作用的认识,深化对代表工作在整个人大工作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真正把代表工作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努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约见代表办法》、《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安排意见》、《包头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及《代表持证视察办法》等一批工作制度,使代表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定位,转化成为社会各个方面的共识,从而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积极参与,人民群众热情支持的代表工作新格局,开创了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二、强化联络服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组织、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基本的、经常性的工作。如何从人大代表履职的特点和规律出发,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是人大代表工作需要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的课题。在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代表履职的组织保障。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后,我们按照易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及时组建了相对稳定的代表活动小组、代表中心联络组,下达代表年度活动计划,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旗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使代表小组的活动力求做到扎实有效。与此同时,我们还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把代表按地域分组和按专业分组结合起来,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在2004年组建了教育、卫生、环保、城建、财经等九个专业代表小组,提出了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了相应的活动,既丰富了代表小组的活动内容,又有效帮助和促进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支持鼓励代表持证视察,于2004年制定出台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办法》,为代表持证视察提供了法规保障。 二是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首先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除按规定为代表订阅各类报刊和学习资料外,还组织举办各类代表培训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提高代表的法律素质,学习人大工作知识,正确把握履职方法。其次是建立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由选任联委员会分年度作出具体安排意见,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走访代表不少于5人,在“包头人大网站”开设代表之声和主任信箱,运用现代化手段,便捷人大代表与常委会的联系。再次是建立“代表之家”,实行常委会领导约见代表制度,规定每年5—12月的每月15日为常委会领导约见代表日。自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已分别约见了50余名市人大代表,向他们及时通报常委会重点工作,倾听他们对全市各方面工作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帮助他们解决执行代表职务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由相关专委会和选任联委员会进行归纳整理,重要内容以“人民代表之声”印发相关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去年,在常委会领导约见代表时,高瑾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市奶牛业发展方面的三条建议,还以专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有效促进了我市奶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第四是开辟代表邮递的“绿色通道”,向全体代表发放代表邮递专用信封,方便代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是强化代表履职的物质保障。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协调市政府作好代表工作的物质保障,除按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并足额划拨代表活动经费外,还将代表履职津贴,代表培训经费列入预算。不仅为平日各项代表活动的交通、食宿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还为组织代表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不给代表增加任何负担,受到了代表的好评。 四是建立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络保障。初步建立了全国、自治区、市及旗县区四级人大代表的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相互关系,改变过去存在的各级代表之间相对孤立的活动方式,注重组织上下级代表共同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评议等活动,使各级代表之间做到相互学习、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共同执行好代表职务,形成合力,发挥代表体系的整体优势与作用,共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三、改进工作方式,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 在人大工作中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是我们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要解决好这一课题,就需要在多方面对代表工作进行改革与创新。结合我市代表工作的实际,我们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取得新突破。 一是改进代表视察工作,使之更加扎实深入。只有组织和发动代表真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才能有效保证代表所提议案、建议以及人大和常委会的审议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的心愿。我们在组织代表视察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紧密。即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密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紧密围绕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组织安排代表视察,通过具体的听、查、看,使代表掌握更多的基本情况。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组织专业代表小组进行视察。在此基础上,注意加强引导,使代表能在认真归纳的基础上提出更好的议案和建议。如2004年底,我市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认真组织驻包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在自治区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组织代表提前研究,准备提出议案和建议。在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包头代表团共提出11件议案,其中有5件被列为大会议案,占立案总数的近50%。 二是积极改进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方式和表决方式,保证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充分行使职权,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在审议方式上,除按代表团组织审议外,还由专委会或专业代表小组对部分专项报告进行审议,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在表决方式上,改变了传统的举手表决方式,从2004年起,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对各项报告和决议均采用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进行表决,真正体现了代表的意志。 三是加大了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项检查、立法调研以及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的力度。目前,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在我市各级人大已实现制度化。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项工作中均邀请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特别是在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中,更是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采取代表投票选择确定的方式,评议过程中,面向全体代表进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评议组中代表的比例占到50%以上,既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又体现评议的客观公正。 四、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人大常委会落实和保障代表行使民主权力的应尽职责。我们在认真研究修订《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职能部门全程督办。市人大选任联委员会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从代表建议收集、整理、归类到交办、督办、汇总的工作程序,建立了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的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办理工作,统一工作步调,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对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和领衔督办制度。选择一些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和有重要影响的建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领衔督办,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题,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满意率。 三是吸收代表广泛参与。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的全过程,营造代表与承办单位共同办理建议的良好氛围。建立了代表建议反馈制度,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重新研究办理。在今年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还就代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奶牛业发展方面的建议,组织市政府副市长和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答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履职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消除部分代表中存在的只把代表当成一种荣誉而不是职务,履职好坏无所谓,“代表代表,散会就了”的错误认识,增强其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十分必要。 一是建立代表激励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从建立代表激励机制入手,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结合纪念《代表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对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评选奖励,在充分征求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对代表在任期内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入地全面了解,评选出30名履职突出的市人大优秀代表,并召开全市人大系统会议进行了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2004年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活动中,又与多家新闻媒体合作,推出“代表风采”系列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了一批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为激发一线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代表的理念,充分考虑到他们收入较低且不够稳定等因素,积极争取市委的支持,从2004年开始,为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中的工人、农牧民和街道居委会代表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履职津贴,并长期坚持逢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一线代表活动。 二是强化代表监督机制。由于我国的人大代表实行的是兼职制,难免有少数代表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认为代表就是开开会的事,而不能按有关制度和要求认真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加之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占有相当的比例,他们平时公务繁忙,也常常不能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着重加强了对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情况的监督,建立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情况的通报制度,要求各代表小组把每一次代表参与代表活动的情况进行严格登记,并报市人大选任联委,市人大选任联委把代表履职的情况录入代表履职考核电子档案,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及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对在任期内不认真履职或不能履职的代表予以劝辞或罢免。近期,固阳县有三名县人大代表因健康、工作调动等原因主动提出辞去代表职务。 三是充分发挥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作用。从2002年开始进行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2004已在全市广泛推开,先后有125名旗县区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市人大常委会去年还在固阳县召开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会,为全面推开和不断深化此项工作积累了新的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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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综合处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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