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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 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 一、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二、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三、听取和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补选市 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 名 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选举办法、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和通过办法、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等草案; 五、审议通过《包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草案)》; 六、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包头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或副市长、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工作委员
会副主任,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一名。
参加会议时请着正装,并于8:20分前到会签到。 请新闻单位派记者到会采访报道。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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