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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预通知 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定于2005年5月下旬举行。 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高污染企业情况的报告; (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对包头市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四、审议《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的决定。 请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根据会议的建议议程提前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民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包头稀土高新区
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就建议议程的有关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工 作,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列席会议的准备。 其它事项正式通知另告。 联系电话:2268030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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