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全市征询
《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
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的民主化,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面向全市征询修改
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
来函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101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电话:2268185 2268059
传 真:2268058
网 址:www.btrd.gov.cn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条例链接: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