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为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中

生产一线的工人、农牧民和社区居委会

代表发放履职津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工作在工农牧等一线岗位的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使 他们更好的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积极为人民代言,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请示市 委同意,为自治区十届人大包头团代表和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中没有稳定收入的农牧民代表、 一线工人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发放履职津贴并决定列入财政预算,发放

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今年首次发放专款已拨付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旗县区要为旗县区级、乡镇级人大代表发放履职津贴,具体办法及数 额由各旗县区和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