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下旬-8月上中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为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措施及管理情况;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等情况;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和备案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垃圾处理方案公示情况;
(三)建筑垃圾暂存设施、场所设置规范等制度建设及公布情况;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度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建筑垃圾处理联单制度落实情况;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辆管理及运输情况;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情况;建筑垃圾贮存点、消纳场、综合利用场规划、建设和运营情况;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扶持和优惠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五)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情况,包括违法行为查处、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和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6年7月27日—8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联系人:李荣珍
联系电话:0472-6666083
传真:0472-6666073
电子邮箱:cjhzwbgs@163.com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楼E302办公室
邮政编码:014060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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