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张俊华主持 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和条例 4月29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华,副主任格日勒、白同伦、那音太、王飞,秘书长戴炳麟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张俊华、格日勒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陶永山,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王庆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青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姚光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4名市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包头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后,将与常委会审议意见一并印发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动
《包头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贯彻实施中作了大量工作,制定了扶持政策,加大了支持力度,加强了维权工作,明确了维权重点,服务环境不断改善,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保护了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全市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议市人民政府针对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制定出台一系列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有针对性的解决制约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头市 燃气管理 条例( 修订 草案)》,会后将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