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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分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报告 6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成并完善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暖救助、廉租住房、法律援助、五保户供养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虽然我市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直走在自治区前列,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进出机制不畅,动态管理难度大,低保对象进易出难、进多出少的问题普遍存在;部分旗县区地方财政负担日益加重,及时救助难以维继;低保工作队伍与工作量不适应,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受地理、交通条件和金融网点的限制,偏远地区低保金还没有完全实现社会化发放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努力,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把低保工作和其它社会救助、扶贫帮困结合起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创新和完善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低保工作机制;四是科学测定低保标准,合理确定低保人数;五是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素质,把城乡低保工作真正打造成维护民权、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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