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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 检查组在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7月3日至5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兴长为组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全国人大代表董凤华、李文阁为成员的调研组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等领导陪同下,就《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在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莫建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华,市委副书记廉素,市委常委、秘书长郝茂荣出席了有关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同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秉荣,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戴炳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4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秉荣作的工作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市委、市文化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作了专题汇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等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下午,执法检查组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群众代表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张俊华、白同伦分别主持了汇报会和座谈会。 李秉荣首先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我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李秉荣说,包头市一直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抓了制定规划、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实行综合治理。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父母影响、教育转化等各方力量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为青少年办好事实事。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街道包家庭、单位包家长、家长包学生的联保责任制,要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要加大资金投入。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等。 姜兴长对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包头市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思想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扎实,成效显著。下一步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要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设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基金、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强有关监护人权利和责任的立法等建议和意见很好、很有针对性,执法检查组要把这些意见建议带回去,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有效的贯彻实施。 张俊华在汇报会结束时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头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必将对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在依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作出新的更多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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