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切实加强人大工作

---学习邢云同志在中共包头市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王文武

 

邢云同志在中共包头市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指出,“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实践,以及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各项工作,首要的一点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对于如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来切实加强人大工作,在认真学习邢云同志所作的报告,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我的体会是:

党在领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那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必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和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在思想观念上强化中心意识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要把学习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并要在内容上、形式上均有所突破。首先,学习内容要明确。在当前,要结合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坚持科教兴市的思想,注意了解知识经济的发展趋势,围绕经济体制、市场规则、外经外贸、WTO和“十一五”规划等有关知识进行认真学习,用基本经济知识武装头脑,只有这样,才能指导立法、监督的工作实践。其次,要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坚贞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力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

人大工作只有从思想观念上入手,真正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在推动本市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不断强化服务中心的意识,认真研究并自觉遵循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为我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中心任务

在了解和把握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趋势和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围绕市委的工作中心,制定我们人大的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初的工作要点,要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制定前,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要分析我市当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所在,要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指示和方针,克服闭门造车和脱离实际现象的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每年初召开的联席会议,对确定市人大工作安排非常重要。为此,建议如下:一是要邀请市委的主要领导参加,便于沟通情况,也便于和市委的中心工作相衔接;二是要事先征求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共同研究落实各项立法事项和监督议题,优先考虑经济发展项目,使提出的本年度常委会会议各项建议议题更加符合实际。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加强对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及各项工作的指导。根据法律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不能各自为政,同样地要以市委的中心工作为中心,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基本目标,在主任会议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等经济建设方面的议题,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不能以不懂经济工作为由,随意走过场。要形成准确的有说服力的审议意见,必要时,要经过表决程序。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提交会议讨论修改,并表决通过,形成系统的、权威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郑重地交由“一府两院”依法办理。

三、在履行职权中促进和保障中心工作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权有四项权利,即: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履行上述职权要以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基本目标,有效地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目标的实施。

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目前,我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存在几点问题:一是经济立法的比例偏低,从统计看,已颁布实施的35件地方性法规中,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只有5件,不足15%;二是立法的质量不高,部分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三是从立项到审议通过,再到具体实施运用都缺乏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致使个别法规颁布实施后,存在行政执法部门不知道、不执行,法院不理解或不作为判决的依据的现象。使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没有起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立法工作中的这些问题都有待认真研究,不断加以解决。

当前,要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对已颁布实施的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已经过时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理工作要责成专门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防止走过场。另一方面需认真研究确定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以及年度立法计划,把经济立法作为重中之重加以认真考虑。尽快建立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的机构,保证立法质量。

监督工作要针对目前存在的安排检查、视察项目多、效果不明显;听取工作报告议题多、审议质量高等问题,认真加以研究,本着少而精、注重实效的原则,精选议题。要集中精力抓好那些“一府两院”应该抓而未抓的忽视了的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好经济领域中的重大和热点问题;抓好那些应该抓好而未抓好的有缺点的工作的监督;抓好相对薄弱环节的监督。

议题选定后,要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找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症结所在,研究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权力机关有权威性的意见,方能取得实际效果。

在选人用人上做到任人唯贤、知人善任。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在本地区经济工作中执掌着重要的权力。这些干部改革创新意识强否,德才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就要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以“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标准,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把关,选举和任命那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人民信赖的人,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

学习邢云同志的讲话,使我们认识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江泽民同志要求全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人大工作也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要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和工作大胆创新的关系;敢于超越思维常规,打破现有的思维定式,冲破传统观念方法的局限,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行使职权的方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人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