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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阅读次数:

         

  包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组织起草、修改和审查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提出起草说明或审查意见。
  2、负责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的审查及对计划执行情况进步监督的具体工作。
  3、负责审查市财政预算草案、本级预算草案、预算变更调整方案、市本级各部门预算、财政决算草案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
  4、协商有关部门提出财政经济方面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5、负责对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6、协同有关委员会对政府报请备案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行政规章进行审查;按照常委会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开展财经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负责办理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对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7、办理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财政经济委员会挂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牌子。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下设两个科级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做好本委员会各项具体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委员会的会务工作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本委员会的文稿起草、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和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承担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等具体工作;承担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担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本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预算审查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预算变更调整方案和决算草案初审及审查批准的具体准备工作,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修改等具体工作;承担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具体的办理工作;承办本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郭利民
  委  员:王艳波(女)、牛建祥、刘建军、李英(女)、李遇峰(满族)、夏进京、高建忠、廉斌


  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利民
  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