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李瑞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1年4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许可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李瑞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