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康志刚代理包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1年7月9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由康志刚代理包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