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628

 

同志们:

    这次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书记会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人大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了全市人大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交流我市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切实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坚持、六个促进,一是坚持人大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根本,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动立法尤其是经济立法不断创新,促进和保障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拓宽领域,提高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促进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五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争创全国地级城市人大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六是坚持党性原则和大局观念,不断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保证作用,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讲党性、讲大局、讲法制、讲民主,保证了党委意图的实现和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良好政治局面的形成。市委对全市人大工作是十分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同志,向在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向历届为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同志们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重大而深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径。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是我国政治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有利于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地发展。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立法是前提,普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宪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监督法律实施和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权,这就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任务。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成为人民群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我们要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其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其执政能力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贯彻党的意图来体现的,其执政基础是通过人民民主来巩固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就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执政安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各级人大开展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包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新的要求。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实现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我们必须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按照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发展战略和工作措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打造富裕包头、文明包头、生态包头、平安包头,构建和谐社会,早日实现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集中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通过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有效落实,为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同时要更加广泛地联系群众,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

  总之,全市各级党委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的认识,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限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认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人大机关要从包头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市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第一要务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保驾护航。发展是硬道理,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大局,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着眼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有服从大局的政治觉悟、纵观大局的宽广眼界,又要有把握大局的过硬本领、服务大局的扎实举措。要抓住全市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发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地进行视察调研活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要抓住突出矛盾,深入剖析,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措施,必要时可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要从我市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把立法同我市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围绕我市加快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创新的精神,逐步建立起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操作性强、具有包头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有效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加快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适应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的实际需要,充分运用好我市享有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进一步搞好立法工作,搞好对原有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要坚持急需先立、突出重点、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积极搞好立法预测,完善立法程序,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制定的法规科学、严谨、公正,有可操作性、稳定性、前瞻性,确保立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当前,要根据我市打造“富裕包头、文明包头、生态包头、平安包头”的实际,注重加强扩大对外开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科教兴市、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法制保证。要突出经济立法,围绕产业集群的培育、调整经济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服务业发展以及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市的政策法规,为我市经济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发展期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三,强化监督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履行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职权,这种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为了确保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大监督力度,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积极探索更为切实有效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亲近人民、植根人民、了解人民、造福人民,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愿,维护人民的权益,真正成为人民的权力机关,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主渠道。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就是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政府、法院、检察院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

  第四,围绕全局,关注热点,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和人事任免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对国家重大事项决定和政权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选举或决定任免的职权,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科学界定和正确把握重大事项的范围,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抓准重大事项,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使调研、讨论和决定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的过程,增强决定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党委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任干部的关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推荐干部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任免前的情况通报程序,并注意听取和吸收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充分运用述职评议、民主测评、法律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把对事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让肯干事的人干成事、干成事的人有地位,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惩治腐败者,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人大代表是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人大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都植根于人民代表之中,只有抓住代表这个根本,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充分有效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有着广泛多样的联系;他们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他们关心大局、关注民生,怀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的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提高素质、完善制度、搞好活动、提供保障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代表搞好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帮助、指导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要完善代表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组织好各种形式的视察活动,努力拓宽代表知政、知情的渠道,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为代表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创造条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的评议和监督。要关心代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要按照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把党委的正确主张与全市人民的意志高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把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

  第一,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督促落实。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保证党的领导得以有效实施,为人大了解全局情况和党委的重要部署以及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保证党委的意图得以实现。各级党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召开的涉及全局工作的会议或组织的重要活动,应邀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或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关系。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实施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一府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负责督查落实,并形成比较规范的办理和反馈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我国的法律法规实质上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定型化,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各级党组织必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所有的党组织、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言行,都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需要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变为国家意志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一切司法机关都必须公正司法。各级党委要善于通过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善于把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和共同行动。各级党的组织、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地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三,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要抓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班子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结构,提高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使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高的法律素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工作作风以及从事人大工作的业务水平。对人大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应与党委、政府机关干部一视同仁,通过培训学习、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渠道予以锻炼和提高。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有计划地把人大的优秀干部及时推荐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任职或到基层任职;也要有计划地把党委和“一府两院”机关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到人大机关工作,改善人大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以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

最近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是新世纪、新阶段做好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市委也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

同志们,当前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级人大的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作用越来越突出,人大工作大有可为。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进工作,不断创新,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富裕包头、文明包头、生态包头、平安包头”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