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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河 (2005年6月10日)
同志们: 刚才,张秘书长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尤仁同志在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部分旗县区人大的同志对去年以来的信访工作进行了通报交流,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分析,提出了很好的发展思路。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精神和自治区人大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民群众提出申诉、意见与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申诉和意见,实质上就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就是当家作主的一种形式。那么作为人大信访工作,既是各级人大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呼声的窗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又是正确解决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渠道,同时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各级人大对信访工作都非常重视。吴邦国委员长对信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再一次强调了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把信访与人大监督结合起来,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18日,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会议上,就信访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指导原则,吴邦国委员长和王兆国副委员长先后就这一讲话作了重要批示,建议印发各省区市人大。这“五句话二十个字”和“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前信访工作形势提出来的,对于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看出,全国人大从来也没有象现在这样把信访工作摆在如此重要的位置。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也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在各种场合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切实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并经常亲自批阅群众来信。自治区人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主任会议及时听取了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从现实情况看,也必须引起我们对人大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人大的地位和威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而到人大上访的人员大大增加。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386件(次),其中办理人民来信57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807人(次),较以前有明显的增加。面对人民群众对我们人大如此的信任和所给予的期望,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忽视人大信访工作。因此,我们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深刻领会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对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精神,把人大信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放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这个大背景中,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前提下,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不断强化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我想,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对于人大工作本身乃至全市总体工作都有重要意义,至少有以下几点: 首先,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HTF〗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应该说,人大机关与人民群众有着比其他任何国家机关更多、更深的内在的血肉联系。人大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反映公民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条重要的经常性渠道。当然,联系人民群众有多种渠道,但信访工作有其他渠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通过这个渠道,可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通过这条渠道可以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人民群众的情绪和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态度,为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等项工作提供重要信息。 其次,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需要。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再次指出,要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因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吴邦国委员长的要求,找准将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的结合点,加强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人大实施个案监督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选准案件,通过抓住一些有问题、影响面广、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一查到底,既达到纠正错案、教育办案人的目的,又起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捍卫法律尊严的作用,而信访工作恰恰为正确选择个案提供了渠道。 再次,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宁稳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践证明,信访工作是稳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讲稳定必须讲信访,抓稳定必须抓信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借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地位,借助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民群众联系较为紧密的特殊优势,可以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全市的稳定和安宁。 二、认真落实创新人大信访工作机制的各项措施 建立一个科学的工作机制,对于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至关重要。盛华仁副委员长提出的“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工作模式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对创新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这一讲话的要求,提出了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原则,上下联动就是全国人大、省级人大、设区的市人大、县级人大上下联动;左右联动就是国务院及其所属各个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左右联动。特别是在交办、转办方面有所改进,出台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属于中央机关、国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接交办、转办,而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地区的信访件,则统一由各地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并反馈上报办理结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在进行这方面的改进,着手起草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交办信访件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件办理办法》,现已有不少的群众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开出的上访转办单来市人大上访。因此,我们也将根据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的做法,改进我们的相关工作。初步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按照分别受理、统一交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信访责任主体,畅通信访办理渠道。 在各级人大,除了信访部门以外,各有关委员会或部门也都受理来信来访。需要明确的是,人大机关的信访部门是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承担着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各部门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纳梳理后,要由人大信访部门统一交办,按照来信来访的承办单位,分别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下级人大常委会办理。 二是做好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工作。 盛华仁副委员长指出,信访工作部门要定期对来信来访进行综合分析,成为反映社会动向的信息站、观察所、分析室。所以,今后我们的信访部门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量化分析,确定各类问题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通过对比分析把握信访活动的趋势;通过典型分析,抓住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同志决策时参考。 三是做好交办信访件的定期反馈工作。 这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最关键的环节,也是当前人大信访工作中的难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同级“一府两院”、下级人大常委会对统一交办的信访件,必须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交办单位,不能交而不办。这就要求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的机制,即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各级人大与同级“一府两院”左右联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确保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所有交办的信访件都要及时反馈。 四是对办理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严格督查。〖HTF〗严格督查是信访件得到有效办理的重要保证。要健全转办交办信访件工作制度和催办督办工作制度,对于经常委会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案件,同级“一府两院”分管领导要过问案件的落实情况,保证信访件及时有效办理。各级人大对于办理部门的办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督查,没有办理的承办单位必须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把催办和督办工作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交办的信访件得到有效的办理。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全市人大信访网络系统 (一)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促进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规范了程序和做法,但制度建设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距离。下一步要根据盛华仁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值班制度》,使之更加趋于合理,便于操作;借鉴贵阳等地的先进经验,推广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督办重要信访案件等做法,制定、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希望各旗县区人大也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市人大还将探索信访处长实行轮岗办法和科以下干部实行信访值班的新办法,以加大落实全员信访责任制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办好包头人大网站主任信箱,对人民群众来信进行定期下载,认真梳理,交办处理,并给予反馈(人大网站主任信箱自去年底开办以来,共收到信访件15件,主要涉及司法和城建方面,都给予了答复和反馈)。我们要通过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人大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要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的联系和沟通,构筑人大信访网络格局。密切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是构建完善的人大信访工作网络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建立信访件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对交由下级人大办理的信访件,各级人大要对办理情况实行严格的层层通报制度,对好的要给予表扬,对差的要进行批评。通过通报制度,促使各地建立信访责任制,把功夫下在“事要解决”上,切实解决一批典型信访案件,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二是要建立严格的督促检查制度。当前,人大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督办效果不明显,导致交办的信访件得不到及时回复。人大信访工作要有起色、有成效,达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的所有交办件100%有回音,必须在加强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全市各级人大要健全对信访件的督办制度,对下级人大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切实促进信访案件的有效办理。在人大机关内部,也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要按照“分别受理”“统一交办”的工作原则,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形成以常委会信访部门为受理信访主体机构的工作格局,对于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由现在各部门发函转办逐步过渡
到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交办。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的联系协调制度。要建立全市人大的信访协调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根据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各个层次范围进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人大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形成一个上下贯通、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高效有序的人大信访工作体系。 (三)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信访工作关系。各级人大常委会与同级“一府两院”是法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其实也是工作配合关系。各级人大在开展信访工作时要做到与“一府两院”多联系、多沟通、多协调、多支持。“多联系、多沟通”,就是遇到与“一府两院”有关的信访案件,要及时相互交流情况,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沟通。“多协调”,就是对涉及多个单位的重大信访案件,人大信访部门要组织协调,明确办理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多支持”,就是承办单位已依法对信访事项进行了办理,但信访人仍然不服,人大要及时帮助承办单位做好工作,使信访人息访息诉。对人大转办的案件,“一府两院”应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并按照领导批示件、重要信访件和一般信访件三类不同情况,限期办结并向人大信访部门函告结果。人大信访部门认为有必要,可自行或联合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交办信访件的情况,或商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共同研究处理意见,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的协助、配合。通过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信访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访工作的主要原则、工作机制和程序。各级人大对涉及政府的信访事项,要督促和支持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 四、切实加强对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对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 多年的实践证明,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识上不去不行,措施不得力不行,领导不重视更不行。领导是否重视信访工作,不仅是一个职责要求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到群众观念、群众感情的问题。作为领导,包括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常常做一些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上访者着想,这样就可能对信访工作有一个新的比较高的认识。希望我们各级人大的领导要切实把信访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建立行之有效的信访责任制,像全国人大那样加以高度重视。当前,要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都要逐步落实“八个到位”即“认识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场地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这八个方面的工作是否真正到位是考验我们是否真正重视信访工作的主要标准。从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看,旗县区人大信访工作的基础还很薄弱,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八个到位”有较大差距。现全国各地都在学习贯彻落实盛华仁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配备、增加编制,落实人员机构设置,黑龙江省已作为试点单位,在全省县区人大设立专门信访机构,确定编制、人员和规格,现正在逐步推开。自治区人大也要求各盟市、旗县人大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我们也将在自治区人大出台有关规定后相应作出决定,加强力量,促进旗县区人大信访工作有效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当前,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绝大多数问题基层应当解决也能够解决。这就是说,基层既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减少群众上访的关键。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是我们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基础。目前大多数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一些基层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对这些机关的工作出现的失误和问题,仅凭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自身的纠错机制是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发现的失误和问题,要有效地运用监督手段督促有关机关或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只有做到了问题解决在基层,才能真正控制住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数量的上升。同时,对基层久拖不决的上访案件、群众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上级人大信访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和基层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个案监督的方式监督解决。 同志们,人大信访工作在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构筑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可以说,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信访这条渠道是否畅通,关系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切实加强信访工作,为推进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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