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河在全市人大评议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清河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人大评议工作座谈会,其目的就是为了总结近年来全市人大评议工作的经验,通过我们大家坐在一起的研究探讨和沟通交流,不断创新评议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完善评议工作程序,使全市的评议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刚才,有几个旗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做了很好的发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分别介绍了开展评议工作的情况及经验体会,曾经接受过人大评议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法院、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也讲了很好的意见,我想这些都对我们搞好下一步的工作很有启发,互相之间也很有借鉴意义。下面,我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近几年评议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近年来人大评议工作的简要情况

开展对“一府两院”的评议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实施监督职能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形式,多年来各地人大都在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取得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自八十年代初成立以来,曾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断断续续地开展过对“一府两院”的评议工作,但当时评议工作的特点是数量少,程序比较简单,社会影响面也不大,主要是带有探索性的。从2002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的指示和要求,开始加大对“一府两院”开展评议工作的力度。两年来,先后对13个政府部门领导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并与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一起,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对全市法院工作、公安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可以说,通过两年来开展的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权力机关负责的法制理念,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人大意识明显增强。同时,通过评议工作也促进了人大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普遍监督与重点监督以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应该说近两年来,人大评议工作取得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社会影响也是比较广泛的。总结市人大近两

年来的评议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指导思想明确具体。

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评议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把这一指导思想不断加以深化。具体讲,就是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把开展评议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把工作的切入点放在促进被评议对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人大意识上来,使被评议对象进一步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应当对人民负责,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二是把开展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上来,使评议的过程变成一个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三是把评议作为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有力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到提高被评议对象的履职能力上来,切实督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解决在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促使他们解放思想、大胆构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准备工作周密细致。

为了搞好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从评议方案的制定到各个具体环节的组织实施,都做到了周密细致。第一步是对每次评议的总体方案都要经过人大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再组织实施,特别是今年将开展的对副市长、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除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外,还经过了市委书记会的专门研究。第二步是要求承担评议工作的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按照评议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和被评议对象的不同特点,组成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考察组。并且明确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评议考察组组长,形成了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第三步是坚持对评议考察组的成员进行工作前的认真培训,组织参评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被评议单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等,使参加评议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法,同时还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有一个严格的工作制度。

(三)调查研究民主求实。

评议工作始终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坚持依法办事、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开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面了解被评议对象的情况,各评议考察组分别在被评议对象的单位召开评议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亲自进行动员。两年来被评议的13名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公安局,单位群众参与测评的比率达到95%以上。各评议考察组还召开了有关部门、不同层次和各类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多方面、多层次地了解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的反映。第二个方面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高评议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在设立评议工作信箱、公开电话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向全国、自治区、市、旗县区四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旗县区领导班子分别发出《问卷调查表》和《民主评议表》共计4000多份,广泛征求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第三个方面是调查工作认真深入。各评议考察组深入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认真查阅各方面的工作资料,实地走访自治区各有关厅局、政府分管领导及旗县区对口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调查了解,进一步全面地掌握被评议对象各方面的情况。

(四)评议评价客观公正。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议评价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对被评议对象负责的根本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评议对象评议评价的客观公正具体体现在三性上:一是建立在参与群众的广泛性上。在评议工作中,无论是谈话、座谈,还是征询、走访,都以知情群众的广泛参与来保证评议考察的客观公正,测评、谈话的面尽量大一些,保证公正全面。二是建立在考评办法的科学性上。围绕政府组成人员必备的综合素质要求和工作能力要求,确定评议的内容体系和测评办法,同时划定权重比例,实现对评议对象定性评价与定量描述的有机结合,以增强评议的说服力和公正性。三是建立在考察评定的辩证统一性上。评议中各评议考察组形成对被评议对象的评议考察报告后,我们先是提交主任会审议,然后再连同被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每一位被评议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依法行政、接受人大监督、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都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并对一些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询问,由被评议对象予以答复、解释或申辩。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投票表决。可以说整个工作过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使评议真正做到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并帮助被

评议单位或人员探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最终落脚到促进工作上。

(五)整改工作有的放矢。

评议工作的最终成效要体现在整改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对评议工作的一个基本认识。在评议的整改工作中,常委会特别强调整改的针对性。对评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认真筛选,深入研究,对评议对象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这个意见的特点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抓住要害,突出重点,不搞平衡照顾、不遮掩、不护短、不留情面。同时在整改工作中,要求评议对象拿出的整改方案要思路清楚、措施具体、时限明确、便于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为增强整改工作的实效,常委会还加强对评议成果的应用,这就是及时将评议结果报告市委,对评议中实绩突出、测评满意率高、整改成效明显的干部积极向市委推荐予以提拔重用;对问题多、群众意见大、整改不力、测评满意率低的干部按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充分体现评议工作的权威性,不能评完就

完事,好坏不分,要体现激励惩罚效应。

二、关于几点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是做好述职评议的根本保证。

开展评议工作要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这是人大在评议工作中遵循的首要原则,也是评议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市委十分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市委书记会议及时听取了市人大党组有关工作汇报,批转评议工作方案,明确评议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在评议过程中,市委书记邢云同志对评议工作也十分关注,多次听取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委有关部门在评议过程中,也积

极协助市人大开展有关工作,对人大的评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人大的重视和精心组织,是做好评议工作的根本保证。

人大常委会是评议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评议工作的主体,所以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高标准、严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取得预期实效,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市人大常委会在评议工作开展前,主任会议多次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包括选择具体评议对象。以各专门委员会为主组成的评议考察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预案,保证评议工作分阶段有序推进。同时,对参与评议的全体人员进行工作培训,使大家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掌握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常委会还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都要听取汇报,针对不同问题认真进行

分类指导,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整个过程都是比较严密的。

(三)“一府两院”及被评议单位的积极参予、支持是做好述职评议的必要条件。

近两年来,市政府和“两院”对人大开展述职评议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评议中,各评议考察组及时征询市政府和“两院”领导的意见,与被评议部门分管书记、分管市长建立沟通机制,逐阶段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被评议的对象,不论是述职评议还是工作评议,绝大多数都能端正态度,给予积极配合,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广泛动员群众,认真开展自查自检,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和监督。特别是对法院和公安局的评议,两个单位的党组、党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抓实改,分别处理了20多名违纪人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尤其是公安局的整改效果明显,在公安队伍内部以及社会上都引起较大反响。回顾近年来的评议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三重、三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哪三重三轻呢?一是重评功、轻评过。在评议中评功多、评过少、肯定成绩多、指出问题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同志存在着批评多了、找问题多了,怕越权、怕捅漏子、怕影响关系、怕面子上过不去的顾虑。应该说,评议工作作为监督手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着重实事求是地评出找出缺点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使被评议对象能克服不足、改进工作,这才是评议的根本目的。二是重过程、轻效果。这方面主要体现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为评议工作顺当,不出问题,因而选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多,而选工作差的部门少,没有完全从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方面去考虑,这样评议的效果就差。今年我们改由人大代表选择评议对象,反响不错,今后我们要坚持这个做法。三是重评议、轻整改。整改阶段是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但我们往往是评议搞了,建议、批评、意见也提了,而对评议后的整改却重视得不够,花费的精力不多。其实真正见效果的还是这个阶段。所以在评议之后,应安排相当的时间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促其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以上这“三重三轻”的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评议工作中逐步加以研究和改进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评议工作的几点想法

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开展评议工作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有益探索,也是强化“一府两院”公仆意识、人大意识、依法履职意识的有效途径。根据市委的要求,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评议工作,并要在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评议实效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我想,所谓创新以及改进和提高,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评议工作中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在评议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评议工作的民主性。我想,民主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体现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要民主。今年我们已在市人代会上,由市人大代表以投票的方式选择被评议对象和单位,改变过去由主任会议选择的方式,这样做就是要扩大社会公众对人大评议工作的关注度,逐步做到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评议工作,让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来选择评议对象,以知情群众的广泛参予来保证考察评议的客观公正。二是体现在整个评议过程要体现民主。这就是要充分调动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新闻媒体,来多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反映,这样的评议才能有权威,才能体现客观公正,才能有成效。第二,要加大评议工作力度、拓展评议工作的空间,不断增强评议方式的多样性。过去,我们只是局限于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评议和对市“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今年我们要拓展评议空间,一是要开展对政府副职领导的述职评议,二是要开展对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评议,两者都是首次。今后,我们在继续进行对“一府两院”领导层和垂直管理部门进行评议的同时,还将学习外地经验,逐步拓展评议领域,实现评议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一是选择由人大任免的法检两院的法官、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二是对法检两院的专项工作或专门机构进行工作评议;三是对法检两院的若干典型案例进行评议以及其他一些评议方式。另外,评议的主体,根据评议对象的不同,可以由常委会进行评议,也可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评议。第三,要把审计手段引入评议工作,把审计结果作为评议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善于运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动真的、来实的、碰硬的,不断增强评议工作的严肃性。评议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真正解决问题。所以在评议过程中,一方面可以运用调查了解、实地考察、听取报告等一般形式,另一方面,也要敢于和善于运用多种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好形式,敢于触及痛处,让有问题的被评议者能够警醒。我想这样的评议才有力度,有深度,震动大,才能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效。如果发现有违法失职者,人大常委会还可以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置。第四,要加大对评议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探索整改工作监督的有效机制,不断增强评议工作的实效性。评议的目的在于整改,评议的成效也取决于整改,可以说整改是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评议工作的关键阶段。而过去,我们都往往忽视了这一阶段的工作。去年,对公安工作的评议,给我们以很大启示。人大常委会及代表的评议,无论力度多大,都只是外因,而外因必须通过内因——通过被评者才能起作用。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被评议者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整改的自觉性;要帮助被评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被评者根据委员和代表的意见,认真反思,分类排队,制定一个有目标、有措施、有时限、符合实际的整改计划,认真加以落实。同时要委托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以上围绕市人大评议工作,讲了三个方面问题,仅供同志们参考,因为这项工作还在不断探索与完善之中,讲

得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