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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2月22日在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 民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法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3年以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持“办精品案件、创金牌法官,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与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的一流法院工作”的具体思路,坚持“日常工作抓规范,司法难点求突破”的基本方法,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突出公正效率主题,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五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努力营造权利受尊重、纠纷可诉求、利益可维护的法治环境。2003年至2007年11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769件,同比增长9%,审(执)结121690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15713件,审(执)结15538件。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坚持证据裁判、罪刑法定和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着力解决了严格适用缓刑与量刑均衡问题,切实维护了司法的统一和权威;正确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突出解决了将疑点、证据存在瑕疵混同于罪的问题;结合审判实际,对涉毒案件进行毒品纯度鉴定,注意将运输毒品犯罪与制造、贩卖毒品犯罪相区别,推动了打击毒品犯罪斗争的有效开展;通过审理自治区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受贿案和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挪用公款案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刑事案8170件,同比增长33%;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220件,同比增长126%。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判调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全市法院着力解决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正确适用问题,突出强调了运用常识、常情和常理分析事实、明辨是非,增强了事实认定的准确性,防止机械司法和职业麻木;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司法关怀弱势群体,妥善处理了一大批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人身损害赔偿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基础上,主动关注支柱性企业,积极为其改制、清收和依法经营提供司法服务;妥善处理了一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支持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重视诉讼调解,着力构建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新格局,五年来,民商事案件平均调解率由38%提高到52%,使大量积怨较深、争议较大、对抗性较强的民商事案件得以平息;市中级法院妥善处理了“11.21”空难引发的赔偿、继承等案件,审结了黄河水污染侵权案等一批有广泛影响的大案,提升了民商事审判水平。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67891件,同比基本持平;共减免诉讼费740多万元,同比增长3倍,确保了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树立了“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的指导思想,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拓宽了行政审判的工作领域,积极尝试了和解等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式,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行政案674件,同比增长28%;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1916件,同比基本持平。

执行工作中,初步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市中级法院设立了全国首个执行工作指挥中心,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与金融、工商、产权管理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增强了社会力量共同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防止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2006年,在全区范围内,首次对2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务人追究了刑事责任。通过穷尽执行措施,全市法院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24947件,同比增长18%;执结标的总额32亿元,同比增长50%;执结率由65%提高到91%;执行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区第一。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法院初步实现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了全市法院信访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市涉诉信访案件的信息联网,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了院长接待、判后答疑和全方位调解等多项措施,提高了服判息诉率。五年来,共处理涉诉缠访案1063件,妥善处置群体涉诉信访案89件,多年积存的398件缠访缠诉案也已息诉罢访。涉诉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已由占同期审结案件的4%下降为2%,初步形成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局面

五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案件的上诉率由10%下降为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由94%提高到98%,审限内结案率由95%提高到9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这些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出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

 

二、坚持从严治警与权力制约,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从严治警,注重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基础建设,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了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从组织上促进公正高效司法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素质。五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了广大干警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政治观念,程序公平、实体公正的法治观念,司法关注民生、司法保障人权的人本观念以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和谐观念。深入开展了法院文化建设活动,陶冶了干警情操,提升了思想境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了“法官爱心基金”,为有即时困难的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开展了法官助学活动,共捐助助学资金11万余元;多方筹措资金20余万元,为帮扶村修建了水泥路。全市法院加强了干警的业务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干警的业务素质。五年来,干警本科以上学历由59%提高到95%,其中有18人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全市法院通过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2006年,以社会评价为基础,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十佳法官”、“调解能手”、“执行标兵”、“岗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2007年,全市法院开展了法官业务知识、书记员岗位技能和裁判文书3项竞赛,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是优化队伍结构,缓解法官断档问题。2007年,全市法院招录了66名预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初步缓解了日益严重的人员短缺问题,队伍的年龄结构也得到一定改善,30岁以下的干警由不到1%提高到8%。2005年,全市法院选任了100名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工作,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三是坚持从严治警,促进廉洁司法。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养一点正气”、“知足养廉,知足长安”等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市中级法院对涉及全市法院干警的投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其中查证属实的,予以严肃处理,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五年来,全市法院有19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分别受到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当事人举报投诉件逐年下降,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举报投诉件与5年前相比下降了45%。

强化法院改革,从机制上促进公正高效司法。一是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全市法院以贯彻法官行为规范为重点,从权力易被滥用的环节管起,从监督制约审判权、执行权做起,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严格监控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有效解决了超审限与庭审不规范等问题。全市法院全部实行了电脑随机分案,切断了法官与案件的人为联系,杜绝了法官选案子或当事人选法官的问题。二是以审判质量为重心,建立了案件质量事中、事后监督制度,对审判质量实行日常评查、定期通报。实施内部审限“提速”制度,各类案件平均缩短审理时限1/4以上。加大错案追究力度,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并充分发挥审委会纠错与究责的功能,对案件承办法官实行过错推定。对差错案件的责任人员,经审委会认定后,一律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构成违法违纪的,一律追究相应责任。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查处差错案526件,对7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理。三是市中级法院对全市执行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实行了执行决定权、实施权与裁决权的“三权”分离,形成了执行部门、鉴定部门和监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防止发生违法违规现象,促进了执行公正。四是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完善表达司法公正的具体载体。全市法院全面推行裁判文书附注法律条文制度,涉及计算费用的案件附注计算方法和标准。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推行裁判文书证书化,切实解决裁判文书对案件事实缺乏评述分析,对判决理由缺乏论证说理,对适用法律缺乏释惑解疑等问题。

强化监督意识,从制度落实上促进公正高效司法。一是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重大审判事项向党委、人大及时报告制度,主动取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市中级法院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代表专报工作情况,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构,畅通了监督渠道。五年来,市中级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议案、提案和建议20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督办信访事项274件。全市法院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现场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活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等4个方面的专项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二是加强了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市法院所有案件的开庭信息,均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公告,并在包头法院门户网站上发布。公民凭证件即可旁听公开审判的全部案件,并可查阅裁判文书。2006年起,市中级法院对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包头法院网站点击率不断刷新,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全市法院聘请了65名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三是注重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重大案件的审判信息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对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依法提供采访报道的便利条件,支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有关案件的审判情况。

强化基础建设,从物质保障上促进公正高效司法。一是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努力改善办案办公条件。通过新建、扩建和改建,全市法院都有了比较规范的审判法庭,建成了8个标准化人民法庭,为审判规范化打下了物质基础。二是适应信息化的需要,加强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全市法院建成了局域网和广域网,实现了网上文书传递和网上审判流程管理。包头法院门户网成为全区首家与中国法院网互联的会员单位,进而实现了局域网、广域网和互联网“三网合一”。五年来,全市法院办公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从无到有,实现了质的跨越。三是司法警察装备进一步改善。市中级法院是全区首家全面更新警用装备的法院。市中级法院建成了法警训练基地(封闭刑场),结束了临时寻找露天刑场的历史,并使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进一步体现了司法文明。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最突出的成绩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最显著的进步是司法管理初步实现了以权力制约为重点的规范化,最明显的变化是办案信息化与物质装备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市中级法院先后有审判监督等9项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昆都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全市法院工作向着全国地级城市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其中主要为:一是面对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市法院的司法功能相对滞后,司法机制还没有完全调适到位。少数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瑕疵,司法效率还不够高,影响了群众满意度。二是队伍素质和审判资源配置尚需进一步优化,一部分干警还缺乏系统与专业化的培训,“专家型”、“能手型”业务骨干相对较少且存在断层现象。有些法官法律素质较差,既不能辨法,也不能析理,更不能正确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精神与原则,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个别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三是司法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从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申诉等各个环节,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已有的制度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以致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四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司法公信力有待增强。个别当事人谩骂、威胁甚至伤害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以非法手段破坏诉讼秩序。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和认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个案的评判,以致某些案件存在的问题往往转化为普遍性评价,提高司法公信力任重而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眼光向内,认真进行剖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此,也请各位代表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

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法院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与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为目标,努力在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水平上取得新进步,在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规范化上取得新突破,在保障社会安宁和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达到新水平,在服务大局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达到新境界,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全面发挥司法职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群众利益观和司法权威观,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的实施。要运用司法手段,依法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要进一步发挥审判工作打击与调节的职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坚持区别对待,重视非监禁刑罚和非刑罚处罚方式的适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注重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坚持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违约失信和侵权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特殊职能,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化解纠纷的新方式新方法,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坚持维权与制约同步、支持与监督并举的原则,保障合法权利,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创新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权威。继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的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三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要注重依法审理好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权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强化司法为民就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公共服务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解决好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注重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司法方式保障司法公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劳动权、获得报酬权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住所等方面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措施,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和司法救济。

四要深化法院工作改革,努力实现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目标。要遵循司法规律,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深入贯彻监督法,促进司法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和民事案件速裁制,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继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审判管理体系。

五要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法官的忠诚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审判水平;加大错案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形象不好等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形势下,全市法院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