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2月22在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清河
各位代表:
我受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6月选举产生以来,在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各次中央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按照中央[2005]9号文件、监督法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服务第一要务贯穿常委会履职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常委会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求实创新,不断赋予常委会工作以新的时代内涵;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以争创全国地级城市人大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民主公开,立法为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立法工作思路,不断加快立法进程,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五年中,共审议地方性法规30件,其中新制定23件,修订6件,废止1件。
1、围绕发展全局,不断加快立法步伐。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加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方面的立法。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制定了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预算监督、科学技术普及、土地储备、水土保持、奶牛良种繁育、动物诊疗管理等条例;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建筑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防火、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制定了劳动者工资保障条例;为创建文明城市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保护城市自然环境,加强城乡管理和社会管理,制定了公共汽车客运、殡葬管理、地名管理、大气污染防治、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南海子湿地保护、村镇规划等条例,修订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物业管理、养犬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为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制定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等。这些法规的制定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包头,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工作程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制定了重要法规案报请市委审定工作制度,保证了重要法规的制定与市委决策意图的有机统一。组织召开了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编制了2003—2007年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了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协调、立法听证等9项工作规程。聘请了立法咨询顾问。建立了市人大代表立法信息员制度。举办了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提高了立法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
3、坚持立法为民,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公开登报,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和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倾听和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既体现了立法为民的宗旨,也保证了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使所立之法能够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将学习贯彻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在《包头日报》开设了“民主与法制”专版,开展日常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组织了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和集中宣传周活动。城市绿化管理、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物业管理等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条例颁布实施前后,会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媒体集中宣传等形式,为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了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跟踪检查,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效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把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五年中,共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6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项,发出审议意见书、执法检查监督书、视察建议书共30余件,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奶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国企改革、高污染企业治理、循环经济实施、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围封禁牧、城市规划功能布局和实施控制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了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了部门预算审查,增强了预算监督实效。加强了工作视察,对民营企业发展、奶牛养殖业发展、工业园区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开展了防治污染、安全生产、节约能源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2、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加强监督。对城市建设“五化”工程、环城区污染治理、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和廉租房制度、村镇规划管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健康水工程实施、城中草原和南海湿地保护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分质供水及健康水工程建设、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养犬管理等专项报告。开展了土地承包、药品管理、计划生育、民族教育、清真食品、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小康村镇建设,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廉租房制度,加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3、加强了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处理。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500多人件次,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有着落。加强与党委和“一府两院”的信访协调工作,实行了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督办信访案件、信访处长轮岗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等制度。对重要信访件实行了重点督办。
4、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开展了对7个部门和16名人大任命干部的评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评议效果。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修订了常委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制定了会议工作规程,完善了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实行了专项工作报告票决制。落实了监督法明确的有关监督事项全程公开的要求,加大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
(三)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的决策部署,作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决定》。为促进科学发展,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和空气质量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禁建、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和空气质量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快健康水工程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围封禁牧工作的决议》。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对法院系统执行工作的专项检查,针对执行难的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为进一步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内容、程序,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加强了对市人大常委会已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8名,其中任命236名,免职61名,接受辞职11名。
坚持实行对提请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对换届后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实行了供职报告制度。实行了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干部年终向常委会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制度。组织了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集中采访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了“局长访谈”专栏,把人大依法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密切结合起来。
(五)完善机制,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1、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约见代表、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等一批工作制度,推动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代表参与机制。扩大了代表对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调研的参与度;实行了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改进分组方式,规范代表活动。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代表中心联络组及专业代表小组;加强了对旗县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制定实行了代表持证视察办法。
2、加强建议督办,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实行了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和组成人员领衔督办制度,探索了建议办理公开回复机制。本届以来,共办理代表建议957件,先后选择了24件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和有重要影响的建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取得了明显的办理效果。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就代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奶牛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市政府副市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组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为促进热点重点建议办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服务意识,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通过组织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和履职能力,先后培训代表百余名。建立了四级人大代表信息网络系统。在包头人大网站开设了“代表之声”和“主任信箱”栏目。建立了“代表之家”,常委会领导共约见市人大代表160余名,编发《代表之声》72期,将代表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直接向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向全体代表发放代表邮递专用信封,为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开辟了“绿色通道”。开展了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议案及建议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建立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的通报制度。在市四区的主要社区开展了代表公示、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组织进行了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先后有200余名旗县区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为代表履职提供了物质保障。市和旗县区两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为1200元、600元,为一线代表发放履职津贴每人每年2000元,并列入财政预算。
(六)固本强基,争创一流,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争创全国地级城市人大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机关和人民代表机关的良好形象。
1、加强学习,干部思想理论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等主题学教活动,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邀请国家、自治区专家学者围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贯彻监督法等内容,举办了16次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完善制度,人大工作规范化进程逐步加快。五年来,共制定或修订各项工作制度、规程90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协调有序,规范运转。 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前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对监督法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调整梳理,对不符合监督法的制度进行了废止或修改,并制定了与监督法精神相一致、相衔接的相关工作制度。
3、求实创新,人大工作活力明显增强。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在立法、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和作出决议决定前都要深入调查研究,使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符合实际,符合民意。二是加强联系协调指导。加强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人大工作部署和安排。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协调,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协调有效运转。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创新会议形式,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在人代会和常委会上均启用了电子表决系统,为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扬民主提供了硬件平台。建成了“包头人大网”和机关局域网,推进了人大工作信息化进程。
4、强化管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争创全国地级城市人大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制定实行了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多因素量化考核办法,加强了对干部的培训和选拔任用,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总结五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包头进程中人大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地方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还有待加强,监督工作所体现的民意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需加大力度,代表的作用还应当发挥得更充分一些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二、几点体会
五年来工作的实践和探索,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认识,这既是我们在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也是今后工作中应当认真坚持的重要原则。
(一)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才能使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才能从根本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二)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把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主题,这是时代发展赋予人大工作的鲜明特点和重要任务。只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把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促进和谐、公平正义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才能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才能把党的意图落实好、体现好,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发展好。
(三)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只有把人大工作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好各项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四)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这是保证人大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人大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促进之中,既依法履行职责,又诚心诚意地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与“一府两院”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与优势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和发挥,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力。
(五)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各项工作不断创新的源头活水。只有与时俱进,大胆探索,才能使我们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敏锐、行动上的自觉,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拓宽工作的新思路,探索工作的新方法,创造工作的新亮点,实现工作的新突破,才能使人大工作常抓常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的关键五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把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完成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2008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工作至关重要。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
在立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努力做到以人为本、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大局的意识,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认真组织立法项目的实施。要完善法规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民主立法渠道,认真总结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经验,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使地方立法更贴近实际,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要进一步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使制定的法规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在调动部门立法积极性的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
(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要按照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督促政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探索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更加关注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促进“三农”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要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促进就业、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抓住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依法履行好任免职能。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四化”方针,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强化任后监督。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要进一步扩大代表对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调研的参与度。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满意率。要继续落实好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五)求真务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要以争创全国地级城市人大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在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和工作落实上有新举措、新突破。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力求使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服务民生。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肩负着光荣的使命。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富民强市步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