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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3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廷民
根据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议案截止时间,到12月22日1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
人大代表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向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在本次会议上,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代表职务,提出了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议案。
议案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关于加大“收缩、集中、转移”力度,加快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关于制定农牧业区域布局和农牧业产业化规划,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关于制定全民义务植树相关法规,推进我市生态建设进程;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关于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等。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和分类,并分别交市人大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初步的审议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查,认为其中3件符合大会议案的条件,建议作为大会议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其余10件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建议将青山区代表团童迪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修订〈包头市老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第1号)交由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审议;将达茂旗代表团李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包头市全民义务植树相关法规、条例的议案》(第10号),九原区代表团刘连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市农牧业区域布局和农牧业产业化规划的议案》(第11号)交由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审议。由上述专门委员会对这3件议案提出是否列入本次会议以后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此外,截至12月23日16时,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7件。在大会闭幕之前,代表们还将陆续提出一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10件议案,将在会后由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一并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办理,办理机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并反馈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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