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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在我市贯彻落实情况 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作用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安排,自8月下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河带领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形式,就《宪法》在我市贯彻落实情况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围绕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学习宣传宪法的情况;“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国家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情况等问题,先后到达茂旗、九原区、昆区与有关旗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劳局及人大代表、工人、农民、教师、乡镇干部等进行了座谈。在市司法局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共发放问卷调查表500份,收回144份。反馈调查问卷者按性别划分男性120人,女性24人;按学历划分,高中或中专6人,大专及大专以上138人;按职业划分党政机关102人,事业单位12人,企业人员1人,其它19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是我们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所必须首先遵从的行为准则。我市一直把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相结合;同构建“富裕包头、文明包头、生态包头、平安包头”相结合,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深入贯彻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以宪法为核心,从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执法为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对维护宪法尊严,强化宪政意识,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贯彻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或工作计划中。今年市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题研究通过了《法治包头建设实施纲要》。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宪法作为中心组和公务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中心组成员积极撰写学习宪法的体会文章,并将宪法知识作为每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档案。昆区区委2004年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和《昆区区委中心组学习宪法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和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宪法了制度保障。全市根据各行各业特点打造了宣传普及宪法的法律服务阵地、街头宪法宣传阵地、法制文化阵地、流动普法宣传阵地、新闻媒体阵地和网络阵地,有效整合了司法行政资源,并不断丰富和创新形式,运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学习宣传贯彻宪法。 把宪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注重普及宪法知识与依法治理理论研究。2003年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宪法宣传有奖征文,征集到来自全市各地区各行业近百篇论文。征文既有专业法律工作者的理论探讨;又有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实践体会;既有对普法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有对工作中存在不足提出的中肯建议。征文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一步强化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2004年市普法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包头市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热情支持。今年为了探索满足公民法律需求的有效途径,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宪法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的“‘四五’普法与包头市民”问卷调查,科学确定了“五五”普法规划着力点,为今后五年开展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的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宪法教育深入扎实,宪法理念得到不断强化。全市把加强宪法教育作为推进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工作,依托各级各类教育基地,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管理者、城乡群众为重点,开展了深入扎实的宪法教育活动。 一是依托市委党校、各旗县区委党校、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中心等场所建立党政干部法制教育基地,重点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教育。 二是依托企业党校、职工培训机构,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文化节活动,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影等形式教育员工、家属遵纪守法。 全市举办领导干部宪法等法律专题知识讲座113场,参加学习人员22000人次。组织了全市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知识考试,有18万人次参加了考试。 三是在各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开展了法制小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制课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宪法意识,把宪法教育贯穿学校教育的始终。四是在各农牧区、城市社区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全市5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343个旗县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通过全市各级各类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员、法律宣传志愿者举办以宪法为主的法制讲座。 五是在城市社区全面实施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程,649名法律顾问进驻市四区40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的518个社区,定期深入宣讲宪法和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实现面对面、心连心的法律服务,把宪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向社区延伸和渗透。 六是各级普法组织在做好重点普法对象(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宪法教育的同时,将流动人口、民营以及无主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宗教组织人员纳入宣传教育的范围,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下发了《关于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建筑工地等场所,送法上门,增强流动人口的依法维权意识。派出专人到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校举办法制讲座,以“小手拉大手”“我教爸爸妈妈学法律”等方式,扎实开展流动人口的宪法普及教育。市委统战部、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市宗教事务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各有关单位和宗教场所负责人认真学习《宪法》,利用宗教界集会、活动等机会,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管理法规等,提高了信教群众宪法意识。 (三)宪法宣传形式多样,宪法知识得到不断普及。“四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先后进行了“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4次大型宪法宣传活动。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市普法办、司法局都举办声势浩大的宪法宣传活动。市四大班子领导都亲自参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年来共发放宣传单800000份,宣传册30000份,宣传画4000份,出动宣传车214辆次,展出各种图板658块,发放印有宪法知识的电话号码簿、钥匙扣3000个,现场参与群众达230000人次。积极开展了“一十百千万”工程。“一”:各级普法办都成立了一个普法讲师团、一户有一本宪法知识手册和常用法律书籍、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十”:全市建设了十个法制主题公园,每个公园都有宪法内容,居民每十户有一名法制宣传员;“百”:建设了一条百里法制长街,从包头铝厂横贯至包钢沿线的主干道;“千”:动员全市党政干部为群众上千堂宪法宣传课,制作千块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图板,组织了巡回各地的“千里普法为平安”文艺演出;“万”:开展了“法律进万家读书活动”,组织了宪法、地方性法规等全市性的“法律进万家知识竞赛”活动。各旗县区、大企业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结合社情民意,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四)宪法精神有效贯彻,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推进。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督促普法部门开展了普法教育,加强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市各族人民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逐步走向法制轨道,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加强。各级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人大工作机构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部分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了基层按照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求开展工作,依法保障了基层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东河区河东镇健全和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部分村实行了村民自治管理。土右旗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阶段,全部实行“海选”方式。部分村委会实行村务财务联审联批、村帐乡管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昆区在人大街道工委设立了“人大代表之家”,为基层代表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二是加大普法教育的督查力度,增强了全民法律意识。在“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督促普法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事业管理人员、以及外来人员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听、看、谈、查”等方式,不断加大“四五”普法督查落实力度,为保证完成“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 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在全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50周年之际,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与普法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个案监督等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依法监督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约制和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自身约束意识,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宪法具有很强的原则性,而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是十分完善,致使一些违宪行为得不到审查,得不到纠正,客观上在人们心目中造成了宪法是“软法”的印象,从而削弱了宪法的权威性。有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宪法的重要性和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平时工作中注重学习宣传同本部门、本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忽略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尚缺乏广度和深度。总体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农牧民、外来打工人员及个体私营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没有到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 三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待进一步推进。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重视不够,没有完全落实到岗、到人。司法机关对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够,少数徇私枉法和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人得不到有效追究。 四是基层民主建设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依法治市进程的推进。乡镇人大干部大多是从乡镇主要领导岗位转过来,并且绝大多数仅有一名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基本上没有配备工作人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带来困难,不能适应依法治市工作的需要。尽管不少村做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但对很多村来说,还停留在形式上,村民自治还远未到位。 五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效有待增强,监督方式方法、工作经验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积累和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地方立法,把法制宣传包括宪法宣传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依法宣传宪法法律的局面,强化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学习宣传制度化、系统化、经常化。 二是促进全社会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提升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党校、普法机关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建设,特别是让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公务员等得到更多的法制培训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市夯实基础。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重视基层人大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并做好开展各项任务的指导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标实现,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把基层的依法治理活动,与全市建设文明村、小康村的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办的地位,强化其职能,以便这一机构更好的发挥作用。 四是增强监督实效,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步伐。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力度,努力形成人大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加大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贯彻执行宪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政府的依法行政观念,推动法治政府的建立。 督促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勤政廉政。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加强对个案的监督,督促行政和司法机关纠正错案、冤案,秉公办案。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支持、督促审计部门依法行使审计职能,推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理财。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在实践中努力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增强刚性监督,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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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综合处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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