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加强我市文化设施建设和兴建城市标志性建筑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最近,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河牵头,有关人员组成课题组,对我市文化设施建设的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关于我市文化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特别是文体活动开展得非常活跃,走在了自治区前列。培养涌现了一批在自治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创作、表演等文艺人才,产生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举办了一系列重大体育赛事,获得了不少体育竞赛奖项。文化网络建设、基层文化活动、群众性科普活动以及全民健身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软件建设相比,我市的文化体育以及科普活动的硬件建设则明显滞后。全市现有博物馆1个、美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10个(市图书馆1个,九个旗县区各1个图书馆)、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0个、市属专业剧团4个、影剧院4个(基本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这些设施,大多为陈旧性建筑。尽管从2003年以来,市本级财政先后投资1,2260万元,建设了博物馆、美术馆等一些有较高档次的文化设施,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市的文化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着投入不足、历史欠帐较多、设施陈旧老化、功能不全、缺乏标志性建筑等突出问题。 “九五”以来的10年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415.82亿元,其中投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资金为16.52亿元,仅占1.2%。与同类城市相比,我市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的差距是十分明显的。近年来,廊坊市投资1.5亿元兴建了占地660亩的文化艺术中心;贵阳市投资3.84亿元,兴建了建设面积36376平方米的贵阳大剧院,投资5700万元兴建了建筑面积13639平方米的贵阳美术馆;无锡市投资11个亿建设了总面积15万平方米的体育中心,包括容纳8000人的体育馆、游泳跳水馆、网球馆、训练馆、中央健身公园;兰州市今年完成了文化艺术综合楼工程,并提出要做好兰州剧院、电影院的改扩建工程,做好“丝绸古道大型雕塑群”立项和建设工作,完成数字图书馆建设前期工作;呼和浩特市明年实施的三大建设项目,均为文体设施,即大剧院、博物馆和大型体育馆。就连自治区东部盟市的一些旗县也建设了相当规模的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广州市遵循“城市发展以文化论输赢”的理念,围绕建设“文化广州”的目标,确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定位、布局、数量和规模,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的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文化项目,调动全社会力量,多元化投入,对全市文化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建设,五年投资107亿元,建设25个文化设施项目,其中包括新建的标志性文化工程,如广州歌剧院、广州图书馆新馆等;建设和改造的广州文学艺术创作中心等5个艺术场馆;同时加强了博物馆和纪念馆等9个项目的建设。重庆市建立了社会文化事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督查、协调和指导,确定了重庆大剧院、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山城电影院、城市规划陈列馆、国际会展中心等十大社会文化事业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立项和规划设计。其中重庆大剧院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预计投资8亿元,设一个拥有1800座的大剧场,一个拥有800座的中剧场,主要用于歌剧、舞剧、音乐剧以及各类大型综合晚会、大型演唱会的演出。总之,我市文化基础设施的现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很不适应,亟待予以重视和加强。 二、关于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和兴建标志性建筑的建议 (一)要把文化设施建设列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 文化设施是弘扬先进文化、发展文化艺术事业的基本物质依托,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建设与先进文化相匹配、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强市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符合的文化设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殷切期盼,也是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因此,我们建议把加快建设我市文化设施,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重点。 (二)“十一五”期间应建设的重点项目 “十一五”时期,应以建设“文化大市”为目标,加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构筑具有浓郁草原风情、高雅文化品位、鲜明时代特征、恢弘大工业气势和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辐射力强、影响面广,充分体现包头特色的现代都市文化新格局。为此,建议将下列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十一五”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1、包头市科技馆。建设规模为3万平方米,集科普展览、电教、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商贸为一体。力争在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建成。 2、包头大剧院(影视城)。建设规模为1.8万平方米,内设演出厅、音乐厅、影视厅、歌厅、餐厅、游艺厅及其附属配套用房。具有先进的舞台、音响设备和配套设施,可容纳5000人活动和观看演出,能接待国内外大型艺术表演演奏团体。力争在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 3、包头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功能不同的各式体育场馆8.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一座可容纳6000人的大型综合体育馆。建设期2006—2010年。 4、包头市图书馆。新建一座2.5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或在现市图书馆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2006年开始筹建,2008年建成。 5、包头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在现有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基础上,结合其周边改造,扩建5000平方米的包头市老年人活动中心。2007—2008年开工建设。 6、包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一座5000平方米的青少年活动中心。2006—2008年建设。 7、包头市广播电视观光塔。建设一座高280米的多功能广播电视发射塔。围绕该塔建设集购物、观光、旅游、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2006—2007年开工建设。 (三)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在文化设施建设中,要努力拓宽投资渠道,形成多方筹资、多元投入的投资格局。 一是政府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逐步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二是政府投资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投入引导性资金,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引进资金。凡能够进行市场运作的,特别是一些可以经营的项目,首先应考虑市场运作。 三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各类文化设施,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兴办文化事业。 四是通过银行适度贷款,保证文化设施重点项目的建设。 五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等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 (四)项目建设应把握的几条原则 文化设施,特别是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的文化设施,既要注重实用功能、科技含量,还要注重审美属性,应当体现出城市品位、文化内涵、地区特色和艺术韵致。为此,应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统筹谋划。市政府要在“十一五”期间,把文化设施作为重点,放在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在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中,要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重点项目上突出“标志性”,在一般项目上突出“实用性”。要在资金安排、项目落实、工程实施等方面统筹协调,确保重点,力求把标志性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成西部一流,集实用性与艺术性为一体的经典建筑。 二是科学规划。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在设计、选址上要由市政府组织力量科学论证,统一把关。要以现代文化意识审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注重建筑设计的文化个性和城市景观的艺术含量,力求单体建筑造型别致优美,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相映生辉;群体建筑韵律和谐,格调高雅。要使文化设施不论从总体规划还是单体设计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经得起群众检视的艺术精品。 三是合理布局。文化设施建设的选址,应符合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要求的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特别是标志性建筑更应建在城市的中心地段和显著位置,既要提高文化品位,又要体现人性化的理念,为居民创造方便适用、优美和谐的文化活动设施和环境。要防止城市规划预留文化设施用地被随意侵占。 四是适度超前。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装修要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短视行为,同时又不宜过分超前,要量力而行,避免承受超负荷的投资和管护压力,确保文化设施的建筑和投资规模与城市的经济实力、发展规模、人口数量和文化消费水平相匹配。 五是政府主导。纯公益性的项目,应由政府投资,不宜搞市场运作。同时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可以借鉴外地经验,建立文化设施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文化设施建设提供“绿色通道”,以确保建设资金、建设责任、工作措施、监督检查“四到位”。 |
|
|
|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综合处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