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商有关部门提出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2、负责起草、组织起草、修改和审查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提出起草说明或审查意见。
  3、负责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4、协同有关委员会对政府报请备案的教科文卫方面的行政规章进行审查;按照常委会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负责对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5、负责对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法律草案组织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6、办理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科文卫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张智慧(女)
  
   委  员:
刘国荣、安凤福(满族)、安胜利、陈超峰、杨玉学、杨莎如拉(女,蒙古族)、霍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