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所作的《关于全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得到有力推进,全市良好天数明显增加,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达到时序进度,自治区下达的201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常委会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仍然突出,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较重。二是空气环境容量改善形势严峻,目标完成难度大,大气环境改善进程依然任重道远。三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中水回用率不高,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仍需加强。五是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会议就今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发展理念,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顶层设计,有效破解重化围城现状。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在科学论证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拿出尽快破解重化围城现状的方案,为我市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有效推进责任落实。2020年是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后一年,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按照环境保护目标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分解环保治污任务,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等相关方面的监督和考核。同时要完善和落实执法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密切配合,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目标、问题和结果为导向,全力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要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深入治理结构性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从严审批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严格项目准入管理,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环评审批。要继续及时关停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工艺,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和重点行业能源审计,严格执行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产业改造升级,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
二是要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重点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钢铁、铝业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在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的同时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改造任务。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建设,健全我市禁燃区建设工作机制,完成禁燃区内居民燃煤污染治理。对裸露渣土堆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扬尘污染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建设工程、道路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控治理。严格执行《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质”的提升,坚决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
三是要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动重点流域的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水污染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标准和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等相关制度,加快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水收集能力,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消除黑臭水体,保障黑臭水体“长治久清”。要重视和推广再生水回用,完善再生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要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
四是要全面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管,强化项目准入管理,禁止建设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淘汰类项目及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控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积极推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大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医疗废物、涉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扶持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加大固废研发技术投入,提高固废加工附加值,提高固废利用率。要积极推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清洁处理能力。同时要加强基本农田土壤地力的保护力度,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完善畜禽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建设的无害化处理和地膜的再回收利用,切实解决农业污染问题。
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抓住治污的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攻破治理的难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细化措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用法律利剑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一式35份,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5616027,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督 查 责 任 人:郭甫欣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