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所作的《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存在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常委会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尽管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当前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统筹推进和责任落实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从根本上破解重化围城的局面任重道远;三是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散乱污”治理工作还需深化和加快;四是原煤散烧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还需更加务实有效;五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六是大气环境质量距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会议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更大的信心决心和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推动我市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二、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大力推进“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内循环为主,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借助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契机,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认真研究和编制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破解重化围城的局面,逐年消化积累的环境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从严审批高耗能、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和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进度和责任,切实有效推动落实。同时要保障搬迁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在规划布局新的工业项目时,要把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观念,统筹考虑工业布局的科学性。要结合各个区域的特点和优势,深入思考和寻求适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项目,因地制宜定位工业园区功能,避免同质化竞争和无序上马工业项目。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职责分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强化执法联动,凝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对于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发现问题,要逐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收到实效。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的科学预判和应对工作,根据《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限排企业名单落实减排措施,保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可操作、能追查、可核实、能见效。
四、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的利剑保护蓝天。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和解决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运用好环保、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对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依法追究责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予以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对污染企业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大监测监察力度和密度,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式监管,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要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抓住治污的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攻破治理的难点,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效能。
五、强化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在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空气承载能力有限的现实情况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定量综合分析研究,精准施策,扎实开展综合治理。一是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强化落实工业企业超低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以及特别排放限值治理改造工程,在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的同时不断减少排放总量。二是全面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深入细致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摸排清查,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严厉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三是要立足长远解决原煤散烧污染问题。进一步摸清底数,按类别、分区域开展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能源建设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的全局性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按年度逐年实施。加快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配套完善,逐步解决管网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对居民生活原煤散烧问题,要结合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改造,推动集中供热,推广使用新能源如天然气、液化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代替原煤散烧。同时加强原煤销售执法监管,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非法经营原煤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治理成果不反弹。四是要齐抓共管,下大力气抓好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要不断推进城市硬化、绿化工程建设,提高扬尘治理标准,加强对扬尘污染源的监管。进一步整治拆迁空地、裸露渣土堆场的扬尘问题,对建筑垃圾、建筑渣土及时清运和苫盖,做好裸露空地的植绿和苫盖抑尘。严格对散状物料堆场、建筑施工工地和临时道路挖掘施工现场的抑尘作业监管,严禁工程敞开式作业。加大道路和重点地段的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力度。进一步抓好机扫率达标提升工作,开展道路深度清扫保洁,不断提高环卫作业质量。五是要做好《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相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燃放行为,真正让决定落实到位,切实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交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书面报告(一式3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btrdmsc@163.com)。
督 查 责 任 人:郭甫欣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