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二斌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中建立禁牧休牧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管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7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围封禁牧决定以来,全市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草原植被盖度提高11.2个百分点,牧草产量增幅120.2%;特别是禁牧工作得到较好落实的九峰山、五当召、春坤山、梅力更等地区,山体阴坡基本被林草覆盖,野生动植物品种、数量明显增多。实践证明,禁牧休牧是我市加强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和主要工作举措。《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对巩固提升围封禁牧成果,依法保障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重视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执法检查,推动了《条例》贯彻实施。常委会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组成人员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条例》实施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从我市加强生态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高度来谋划《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相关工作推进滞后。《条例》规定的禁牧休牧生态补偿机制尚待建立,生态补偿资金和管护资金列入市、旗县区本级财政预算尚待明确,资金使用办法尚待制定。组织动员群众工作力度不大,违规放牧仍较为普遍。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有待加快,散养放牧生产方式还未得到转变,科学喂养、舍饲圈养任务繁重,指导、扶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统筹做好生态大保护与山北地区农牧民同步增收的大文章。全市96%的林地面积、全部草原面积分布在山区和山北地区,这一区域是我市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当前,林牧矛盾、草畜矛盾是加强生态建设的主要问题。山北地区农牧民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不足7%,农牧民增收困难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禁牧休牧是我市生态大保护的有效途径和主要工作举措;充分认识到做好山北地区农牧民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解决好农牧民增收的问题,是《条例》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补短板工程。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和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二、加快研究制定禁牧休牧生态补偿机制,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条例》中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应具体落实的职责。市政府要把落实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要深入研究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组织动员各部门力量,统筹一个时期项目政策支持,制定出台重点支持禁牧休牧地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的指导意见。统筹一个时期市、旗县区两级财政资金,将生态补偿资金和管护资金列入市、旗县区本级财政预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思路,加快制定出台实际实用、群众满意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早谋划,把禁牧休牧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
三、推进结构调整,加快生产方式转变。要学习借鉴生态保护效果好的地区成功经验做法,通过强力引导,抓典型、抓示范,推动传统散养放牧向舍饲圈养转变。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统筹乡村振兴各类项目安排,加大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科学喂养、舍饲圈养的扶持力度,促进禁牧休牧地区率先实现畜牧业生产方式全面转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保护。推动我市农牧业经济逐步走上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交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书面报告(一式35份,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5616027,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督查责任人:郭甫欣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