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人大欢迎您 政务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 审议意见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阅读次数:

市人民政府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姚俊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包头市2020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带来的考验,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上半年预算执行中,认真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有限财力保障疫情防控、三保、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债务化解等重点支出努力将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从当前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看,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下滑较大;二是财政支出压力加大;三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仍有缺口;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差距较大;五是化债难度更加突出。对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予高度重视,在下半年预算执行中着力加以解决。

为做好下半年财政预算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项目和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上,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型产业,大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培养新的税收增长点和增长极,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财政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尽早达产达效,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和各类专项债券资金,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努力增加可用财力,支持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二、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意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税务部门既要依法依规减免税费,又要做到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真正过紧日子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有限财力,聚焦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增强财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依法依规处置、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问题,统筹资金调度,加大向上协调争取力度,确保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根据财政经济形势和国家最新政策,适时调整完善化债方案和措施,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积极稳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全市财力,从财政体制和资金调度方面对财政困难的旗县区予以倾斜,并加快调整完善市本级和旗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分配使用新增债券资金,要加大对旗县区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力度。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健全制度、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重点支出绩效评价,推动部门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送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011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一式35份,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5616027,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郭甫欣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