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郭甫欣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同时组成人员也指出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二是固废危废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处置与管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有待提高;四是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尚不完善;五是基层土壤污染监管监测能力不足;六是对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深入。
会议就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自觉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更大的信心决心和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打好打赢这场“净土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要全面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要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使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联动作战,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管网络,切实发挥好相关部门的综合执法效能,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承担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四是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考核、审计工作,坚持环保问责常态化,严查严惩环保失职、渎职行为。同时,社会公众要积极关注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的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持续发力。一是要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要认真做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污染状况摸底工作,全面补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数据不足短板。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类型,尽早完成农用地分类管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要着力提升固废危废处置管理水平。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工业固废危废配套处置基础设施,加强对固废危废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医疗废物、涉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处置办法和管理措施,加大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扶持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加大固废研发技术投入,提高固废加工附加值,提升固废利用率。对已审批项目要求配套建设固废综合利用的生产线,要监督企业与主体项目同步建设同步生产,企业不得把未经处理和综合利用固废推向社会。同时,要加快推进解决危废处置中心资产移交等遗留问题,尽快完善管理的体制机制,按照设计要求早日达产达效,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全面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抓紧制定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的奖补政策,完善相关标准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加强对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的使用指导、总量控制和监督检查力度,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要积极开展对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用薄膜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回收处理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另外要完善畜禽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建设,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四是要提升监测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壤环境监测水平,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联动监管监测和信息沟通机制,优化布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实现土壤污染有关数据资源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配置,加大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监管监测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测硬件设备配置,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要认真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着重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者等关键人员的环境法治观念,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结合“六五”环境日、“七五”普法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和保护土壤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遵法守法的意识,形成良好社会共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土壤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鼓励广大居民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反映土壤污染问题,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交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书面报告(一式3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btrdmsc@163.com)。
督 查 责 任 人:郭甫欣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