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分工需明确;二是有效支持政策缺乏,推进力度亟需加大;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保障机制需健全完善;四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缓慢,幼有所育工作需加强;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差距,应对人口老龄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常委会全体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并就今后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细化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决定》部署要求,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对照要求,倒排时间点,查找工作差距,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督导检查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推动各项工作的合力。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的知晓度,引导社会重视家庭责任,树立科学文明的家庭观、婚姻观和生育观,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快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使主要工作任务具体化、清单化。
二、健全完善人口发展长效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养老托育功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加强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诊断工作,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补齐生育相关公共服务短板。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规范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和生育力评估服务。加大对基层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政策支持,推进基层儿科和妇产科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对人口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人口服务基础数据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精准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不断满足家庭对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的需求。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落实力度,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三、完善落实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依法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健全完善生育保障经费机制,提升生育保障水平。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一揽子优惠政策。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大补贴力度,探索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险合作的方式,将生育二孩、三孩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和药品费等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积极争取将无创产前筛查纳入医保,提高产前医疗保障能力。加大生育福利保障力度,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推进生育保险全覆盖。健全生育救助机制,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探索通过建立公益金和基金等方式,重点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完善女性就业保障、休假等相关政策,维护女性合法劳动、休假权益,保障育龄女性实现公平就业,保障女性职业发展免受生育影响。借鉴攀枝花等先行先试地区经验,探索建立育儿津贴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政策支持,增强居民家庭生育意愿。积极争取和引导各级政府扶持资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发展普惠托育产业,建立更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四、科学分类推进,切实抓好幼有所育工作
按照《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统筹安排和政策引导,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市为单位制定区域整体实施方案,按年度分解落实每千人托位数目标任务,推进区域整体发展。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抓住机遇,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为社会提供更多普惠性托位。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统筹建设与改造,推进实施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探索公建民办、公助民营普惠性托育机构模式,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能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2—3岁婴幼儿托管班。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进综合托育指导中心建设。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备案难、审批难的问题。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提升托育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
五、统筹谋划,科学引领,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对人口增长与老龄化趋势及其需求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将养老问题纳入到人口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统筹谋划,科学制定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应对策略。合理界定政府、市场与家庭等不同主体的职能,形成与加快落实各方责任共担、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发展框架,巩固家庭的基础地位,强化政府的兜底功能,提升市场的服务品质。深入实施全市《关于“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挖掘整合资源潜力,增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完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嵌入社区式养老设施。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清单在送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2年8月2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督查责任人:巴晓雯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