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在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毕 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创一流法院队伍”。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809件,审(执)结97125件,同比分别上升13.88%和14.9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925件,审(执)结7640件,同比分别上升4.54%和6.24%。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79件,昆区、青山区、稀土高新区法院人均办案达450件以上。
一、聚焦平安建设,挺膺担当维护安全稳定
(一)坚定捍卫国家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00件,判处罪犯2965人。依法严惩颠覆渗透、间谍窃密等犯罪,市中院审理胡某查危害国家能源安全案件,达茂旗法院审理运送人员偷越国边境案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80人,在李某岩等人涉恶案中,4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且均未上诉。扎实推进打财断血、源头治理,推动铲除肃清黑恶势力。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重大恶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76件105人,有力震慑犯罪保护人民。持续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16件382人。审理涉案金额3000余万、受害人千余名的刘某华等32人跨境“裸聊”敲诈勒索案,维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坚决惩治危险驾驶、高空抛物、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审理销售有毒有害“龟本丸”保健食品案、百吨超载危险作业案等,筑牢公共安全防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市中院审理王某挪用资金无罪一案,入选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3件54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积极推进金融风险预防化解工作,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2件29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16万元。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3604件,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债权9.4亿元,市中院出台《中小金融机构法律风险防控报告》,严防通过虚假诉讼恶意逃废债。坚决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案件2724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融资展期、引资续建等方式化解突出矛盾,促进“问题楼盘”复工,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积极促进良法善治。支持参与立法工作,5家基层法院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中院1名法官被选为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81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687份。在东方希望小学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完善“校园-基地-司法”三维普法体系,“少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被评为全市优秀机关党建品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审理赵北长城遗址保护、城圐圙遗址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以司法力量守护历史文脉赓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出司法建议112份,加强公租房管理等3份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区优秀司法建议。
二、聚焦中心大局,精准有力护航经济发展
(一)营造惠企安商环境。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4551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20条司法举措,在12368平台开通“涉企专线”,审结涉企案件35202件,为企业追回欠款58.7亿元,持续优化“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固阳县法院成功化解涉某风电基地项目1.1亿元工程款纠纷,促进双方守信履约。市中院审理江苏某民营企业与某大型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针对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情况,依法认定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背对背条款无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运用“预失信”、“预拘留”等举措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通过“放水养鱼”、置换担保等方式盘活查扣冻资产5.2亿元,帮助115家企业渡过难关。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召开蒙西地区口岸企业代表座谈会,加强对外经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运用调判结合方式妥善化解跨境煤炭贸易纠纷,“向北开放桥头堡”不断释放新活力。市中院邀请近百名企业家参加《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讲座,编制《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书》,到包钢集团、双良集团等69家企业走访问需,找准司法助企“着力点”,做优宜商宜业“暖环境”。
(二)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功能,依法审结破产案件30件,化解债务28.3亿元,盘活土地、房产5.3万平方米,安置职工997人。贯彻“绿色破产”理念,依法审理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创新划拨土地上厂房变现路径,积极推动价值再造,沉寂多年的“水泥电杆厂”退出市场,老厂区蝶变重生为“低碳产业园”。制定《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操作指引》,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36天。深入开展“执破融合”工作,执行移送破产案件19件。在某清真肉食企业“执转破”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程序保障和利益平衡,盘活存量资产1848万元,促使企业由清算转重整,在法治护航下重焕生机。强化府院联动,建立资产交易信息平台,组建破产重整专家库,促进破产重整与招商引资工作融合共促,推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
(三)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稀土产业、晶硅光伏、氢能储能、装备制造等领域技术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39件,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市中院审理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对被告人非法获取我市某硅钢龙头企业核心技术秘密牟利的行为依法进行严惩。服务保障“两个稀土基地”建设,稀土高新区法院在某稀土永磁材料企业申请执行案件中,与沈阳法院开展跨区域联动执行,有力保障了该公司顺利上市。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审理某酿酒公司诉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确认行政机关没收侵权产品并处以经营额3.5倍罚款的处罚决定合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石拐区法院在“赛汗塔拉”商标权纠纷案中精准区分地名正当使用与商标侵权边界,释放公共资源使用价值,助力地域文化发展。市中院审理“大福林”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依法保护中华老字号,守护匠心传承。
(四)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6件。审理城市“夹心房”征收拆迁案,引导行政机关合法规范开展征收,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15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5.46个百分点。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71次,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保持100%。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包头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2025)》,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制发《关于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防控报告》,从源头上预防类案发生,被评为全区政法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三、聚焦民生关切,如我在诉维护公平正义
(一)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依法审结教育、医疗、养老、物业、侵权等民生案件15946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婚姻家事、邻里关系等纠纷3197件,昆区法院审理九旬老人诉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父子间20年积怨融情消解;白云矿区法院成功调解失火致6户邻居房屋受损侵权案,促进邻睦家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75件,帮助劳动者追回“血汗钱”2036万元。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签署建设“大罕台”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的合作协议,九原区法院审理132亩建筑垃圾造成粉尘污染公益诉讼案,判决两行政机关因职责转移均未履行监管责任的行为违法,督促其限期整改,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二)有力有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制定《关于全市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指导意见》,依托综治中心化解纠纷3673件。东河区法院在某商品房买卖系列案件中,以首案示范调解为突破口,联动综治中心无讼化解同类纠纷47起,让300余起潜在纠纷止于诉前。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组织特邀调解员培训45次。开展“代表委员调解月”活动,46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案件2625件,“代表委员+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更加完善。做亮“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土右旗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先后推出执前督促、家事审判“五言工作法”、人大代表驻庭联络站等系列创新举措,入选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常态长效保护胜诉权益。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开展“钢城执锐·暖企安民”等专项行动,将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作为重点,不断掀起集中执行攻坚热潮。全年执结案件32695件,执行到位77.1亿元。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开展交叉执行3243件,清理终本案件1166件。认真落实打击拒执犯罪的部署要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982人,司法拘留181人,追究刑事责任41人。完善执行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财产处置、案款管理等工作,对近两年执行案款的收存管发进行全面审计,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四)全心全意优化为民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12368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调解平台“四位一体”的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上线运行,促进信息系统集约集成,业务标准统一规范。大力开展“不立案”专项治理,全市法院平均立案时间缩短至1.89天。积极推广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某物业纠纷案例入选最高法院首批发布的5个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优化信访接待大厅功能,认真落实判后答疑、院领导接访等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信访事项179件。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12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430万元。注重在司法裁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全市首例利用AI技术“换脸”侵犯他人肖像权案件,促进人工智能向善发展;经调解确认共同生活50年并在病中长期照料逝者的再婚配偶享有安葬权,关照各方情感诉求。全市法院发布典型案例251个,公布裁判文书42648篇,通过明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彰显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五)高质高效提升司法公信。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涵盖权力监督、流程管控、案件评查在内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理念,开展“穿透式”数据会商分析6次、条线业务研讨60次,全市法院院庭长阅核案件30824件。综合运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完善类案检索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9090件,平均审理时间25.4天。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持续优化,结案率位列全区法院第一方阵,《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确定的11项指标全部进入合理区间,5项指标同比趋优。
四、聚焦自身建设,凝心铸魂锻造过硬队伍
(一)政治引领锤炼绝对忠诚品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9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5次。认真开展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97项,在评估中被评定为“好”等次。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引领擦亮司法服务红色品牌”被评为优秀党建“书记项目”,全市法院14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坚强堡垒支部,“政青春”支部品牌获评全国首届机关党建培育品牌、全区法院优秀党建案例二等奖。
(二)素能提升激发实干担当动力。打造“全周期、分层次、递进式、多角度”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分级分类培训101场5528人次,邀请清华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专家授课。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举办“法观视界·鹿法论坛”6期,承担重点调研课题14项,13篇论文获自治区级以上奖项。全市法院11个集体和17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青山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立案信访诉服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媒体融合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三)正风肃纪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查摆并整改突出问题60个。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管理考核。市中院对2家基层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督导解决实际问题53项。落实风腐同查同治要求,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五、聚焦民主公开,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对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专项审议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任免法律职务18人次,4名法官接受履职评议。市中院与市政协召开多元解纷联席会议,凝聚社会治理共识。深化“鹿法同心圆”联络品牌建设,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信访听证654人次,办理建议提案14件,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
(二)依法接受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完善沟通反馈机制,落实工作建议17件,办理交办线索19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接受对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民事终本执行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办理检察建议329件,审理抗诉案件2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10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聘请41名行业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召开新闻通报会7场,市中院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200余篇,5部作品分别获评首届法治中国“三微”展播作品、第十二届“金法槌奖”微视频类优秀奖等。市中院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并开放,在全民普法40周年研讨会上,“四一一四·五点五度”司法宣传体系荣获全国法治创新案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与实践有待深化,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时度效还需提升;二是案件数量增幅明显,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法院与综治中心的工作衔接融合不够深入,协同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需久久为功;四是个别干警作风不实、行为失范,队伍从严监督管理还需常抓不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包头市“三个基本建成”、“一个挺进”、“两个稳居”目标,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常态化开展“双创双一流”工作,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全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党建引领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职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多路径深层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全市绿色转型、创新突围、融通开放。
三是以更实举措保障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助推综治中心从“场所集聚”到“机制耦合”迭代升级。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民生案件,深化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更快更好兑现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精细化改革、智能化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举措,完善资源配置、权力运行、质效评价等机制。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打造审判与科技深度融合办案模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统筹推进案件管理和监督指导,促进审判质效“双提升”,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专业化人才、廉洁型队伍。一体推进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打造审判专家和实务能手集聚高地。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强化权力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奋楫争先、砥砺前行,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包头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政务微信
